锦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核发登记质量“回头看”抽查经费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核发登记质量“回头看”抽查经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700-00774
项目名称:锦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核发登记质量“回头看”抽查经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6,900.00元
最高限价:496,900.00元
采购需求:
一、工作范围
选取3家机构为排污许可审核技术支持单位,共同承担重点管理类排污许可项目(127个)及核发登记质量“回头看”抽查审核(15个)项目。
其中一包:招标控制价219900元
①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项目57个
②“回头看”第一阶段抽查复核排污许可证5个
二包:招标控制价175500元
①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项目45个
②“回头看”第一阶段抽查复核排污许可证5个
三包:招标控制价101500元
①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项目25个
②“回头看”第一阶段抽查复核排污许可证5个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3个合同包,可兼投不可兼中 。
二、工作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排污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以甲方分配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及核发登记质量“回头看”抽查审核任务为准,按照国家、省有关排污许可规范要求进行审核,确保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质量。
2.根据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要求、采购文件规定及项目特点,自行组织相应水平的技术人员或聘请相应水平专家进行审核。
3.按照甲方规定的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质量要求及核发登记质量“回头看”抽查要求进行审核工作。
4.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限要求进行审核工作。
5.出具技术评估报告。
6.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承接锦州市辖区内企业的排污许可申请填报工作。
7.乙方保守企业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不得向本项目项目组以外人员泄密。
三、质量标准
达到甲方规定的排污许可证审核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网上下载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2、供应商未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诚信库的,请详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http://ggzy.jz.gov.cn)“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中“供应商——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416-2110841,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及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下载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供应商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
2.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未经网上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根据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上传到辽宁政府采购网,纸质版递交至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汽配城3-5-25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3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汽配城3-5-2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及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 ggzy.jz.gov.cn)。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必须同时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因未同时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
4、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采购文件。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6、供应商须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上传完毕(开标时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如不携带笔记本电脑请供应商自行解决)。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25-1号
联系方式:0416-3318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汽配城3-5-25号
联系方式:0416-3238777
邮箱地址:lnsy0416@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702884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416-3238777
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