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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硫酸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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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硫酸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19/5/17】【我要打印】【关闭】

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硫酸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通告
项目编号:FCH2019003F
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硫酸采购项目,已经凤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硫酸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文件名称: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硫酸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凤城市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四楼
六、项目概况:硫酸采购(详细技术参数见询价通知书)。
七、采购预算:800元/吨。
八、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8、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9年5月17日-2019年5月21日(8:30-16:30办公时间)。超出此期限,谢绝领取。
2. 领取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事务部(领取文件时请携带U盘)
十、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除提供以上所有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各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十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5月23日9:30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二、报价时间:2019年5月23日9:30
报价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地址:凤城市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四楼
十三、提示: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丹东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dandong.gov.cn)“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凤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415-8149908)。
十四、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0415-8149908。
采购代理机构: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⑴ 联 系 人:刘女士     ⑵ 联系电话:0415-8205582
采购单位: 凤城市城市环境服务中心
    ⑴ 联 系 人:潘女士     ⑵ 联系电话:0415-824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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