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披露信息 | 项目编号: | LN2020DF101262 | 项目名称: | (2020年第3100号)英雄纪念公园北地块“保利熙悦”项目中的195套总建筑面积22900平方米政府回购房所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项目 |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 | 资产类别(实物): | | 转让方名称: | 大连市西岗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价格单位: | 万元 | 转让方代码: | 12210203MB16366176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36831.250000 | 挂牌期间: | 0 | 挂牌日期: | 2020-08-24 | 是否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c61f3ebb31fb454bbdd2ad4dbc8fcf54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31-36号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资产转让委托合同》约定执行,由转受双方各承担50%,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以购买商品房方式获得英雄纪念公园北地块“保利熙悦”项目中的195套政府回购房屋并办理相应商品房所有权登记,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无条件接受本项目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一)》及《补充协议(二)》全部内容及条款。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一)》,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付款30000万元(含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其余款项分2次支付,由第三方对其余款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第一次为其余款项的45%,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第二次为其余款项的55%,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0.02%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除仍需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转让方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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