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披露信息 | 项目编号: | GR2023LN1002928 | 项目名称: | (2023)3250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分公司报废物资一批处置 |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 | 资产类别(实物):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价格单位: | 万元 | 转让方代码: | 91450700782125675J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501.000000 | 挂牌期间: | 11 | 挂牌日期: | 2023-11-30 | 是否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http://www.sprtc.com/index/qrtwo.htm?id=bec85b788e7a11ee913c2333f92c2bc7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沈交所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委托方指定帐户。 2、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内,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支付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费。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以上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3、买受人接到出让方通知2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日内,通过买受人企业基本账户支付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转让成交总价10%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两个月内由出让方视情况无息退返。因买受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并将标的另行处置。如买受人违约或造成出让方损失,出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转让方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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