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披露信息 | 项目编号: | GR2022LN1001285 | 项目名称: | (2022)2206-7本溪县长江路453号营业楼180平方米出租(租期3年) |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 | 资产类别(实物): |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省观音阁水库水产养殖总场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价格单位: | 万元 | 转让方代码: | 912105217015878010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0.800000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2-08-22 | 是否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http://www.sprtc.com/index/qrtwo.htm?id=ae20bd6a1f9611edb9aa33ddaec2fa3c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出租标的,租期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标的具体情况以房屋现状为准,出租面积不做调整。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100%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沈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及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限由承租交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违约处理。 3、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同意并接受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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