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辽宁省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与整合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 2017/4/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2月28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希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辽宁省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与整合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要求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会议指出,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效率,防止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对于促进创业创新与公共资源的便捷有效对接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抓好改革方案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要统筹指导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定有关规章,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会议原则同意成立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作为省政府专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常务副省长任副主任,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承担省公管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日常工作,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依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对本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辽宁省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与整合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明确认真落实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和规范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确定资源有效整合、交易应进必进、监管公正高效、交易电子化、信息互联共享和服务绩效考核六项整合原则;第三部分确立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建立电子化监管系统依法对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监督的管理体制;第四部分明确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电子化交易系统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模式;第五部分提出建设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加快推进交易全程电子化;第六部分规范市级平台运行管理,建立督促检查的长效机制;第七部分提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等工作要求。